摘要:2018年11月初,犯罪嫌疑人金某、舒某、钟某在莲湖区一处商住混合小区租用6间公寓房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,同时在网上开设某私人会所网页、建立微信群招揽嫖客。3名嫌疑人分工明确,金某负责招聘卖淫女,接待嫖客,收取嫖资后再向卖淫女及其他工作人员提成分配。...
三秦都市报—三秦网讯(首席记者 张晴悦 通讯员 陈博)近日,西安市莲湖区检察院重拳出击,对两起以经营洗浴店、私人会所等名义组织卖淫,公开招嫖拉客并提供卖淫场所的5名犯罪嫌疑人,以涉嫌组织卖淫罪、协助组织卖淫罪先后批准逮捕。
2018年11月初,犯罪嫌疑人金某、舒某、钟某在莲湖区一处商住混合小区租用6间公寓房为卖淫女提供卖淫场所,同时在网上开设某私人会所网页、建立微信群招揽嫖客。3名嫌疑人分工明确,金某负责招聘卖淫女,接待嫖客,收取嫖资后再向卖淫女及其他工作人员提成分配。舒某利用手机微信群、摇一摇等功能在网上公开招客拉嫖、联系嫖客。钟某负责为嫖客安排卖淫女并收取嫖资。开业短短半个月时间,该会所共拉嫖30余人,招聘卖淫女至少6人,获利3万余元。
犯罪嫌疑人尚某、韩某则在莲湖区一洗浴中心打着洗浴的旗号组织卖淫。2018年10月,尚某、韩某到该酒店洗浴中心上班,与该中心经营者袁某,财务负责人武某勾结,由尚某收银,韩某等负责接待嫖客。洗浴中心设在酒店的24楼,嫖客来后先由其他服务员接待并核实身份带至酒店10楼交给韩某,韩某带客人选好卖淫女后,由尚某统一收费,再由卖淫女带客人到酒店22楼嫖娼。尚某每天所收嫖资通过手机转账给武某。2018年11月26日凌晨,公安民警在该洗浴中心将3名嫖娼人员,3名卖淫女及尚某、韩某当场抓获,袁某和武某等人闻风潜逃,已被上网追逃。
检察官说法:无论是组织卖淫、协助组织卖淫,还是卖淫、嫖娼,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,这些涉案人员要么面临牢狱之灾,要么面临行政处罚。希望广大市民切勿以身试法。